一、退货规定
以下情况不予以退货:
● 已经开封,投入使用过的(即使仅一次)。
● 特殊定购的部品(定做的或客户指定生产品)。
● 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脏污或破损的部品。
● 与目录上的颜色不同,或与印象中的颜色不同等功能以外的要求退货。
● 从发货日起,超过 2 周的,原则上不予以退货。若需退货,将按所订购总金额(未税)的 3% 收取违约金:
① 已付款的,将在退款时直接将其扣除;
② 未付款的,将在收到违约金后方可接受退货。
● 所开具的发票被客方已抵扣的。
● 根据客方要求而大量订购的,原则上不予以退货。若需退货,将根据部品的退货个数,按下表收取相应的违约金:
① 已付款的,将在退款时直接将其扣除;
② 未付款的,将在收到违约金后方可接受退货。
| 单价(不含税) | 0% | 3% 违约金 | 5% 违约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100 元以下 | 1–50 pcs | 51–100 pcs | 101 pcs 以上 |
| 101–500 元 | 1–20 pcs | 21–40 pcs | 41 pcs 以上 |
| 501–1000 元 | 1–10 pcs | 11–20 pcs | 21 pcs 以上 |
| 1001–5000 元 | 1–5 pcs | 6–10 pcs | 11 pcs 以上 |
| 5001 元以上 | 1–2 pcs | 3–6 pcs | 7 pcs 以上 |
二、保证
对于下列事项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:
● 购买产品因选型错误而不适用贵司时产生的损失;
● 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等;
● 因不可抗力因素(包含但不限于地震、火灾、洪水)等造成的损失;
● 未遵守产品目录记载的规格、用途、使用注意事项、使用条件、图纸以及其他商品(含附属品)相关附属文件记载或其他标识要求,违规使用所造成的不良等;
● 由客户自行加工、维修、改造、拆解所造成的不良等;
● 在中国以外区域使用所造成的不良等;
● 因未做好维护管理而产生的不良。
下述【对象产品】的质保期为本公司出货后 6 个月、【其他产品】质保期为本公司出货后 10 天。
| 分类 | 产品 | 质保期 |
|---|---|---|
| 对象产品 | 工具更换器 OX-** 细微控制单元 B-CONT-UNIT 基板 AND/OR-EU、AND/OR-EU-4P |
出货后 6 个月 |
| 其他产品 | 上述对象产品以外的所有产品 | 出货后 10 天 |
三、禁止使用
EINS 产品目录及 EINS 商城刊登的商品,禁止用于兵器、武器以及此类生产设备、军用工厂场景。
四、其他
a、客户信息敝司将会完整保存,且不会作为他用,请客户放心使用。
b、敝司网站上价格已含有 13% 的增值税,不含运费。
c、预付款客户需货款到账后方可安排出货及订购。